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通讯员王艺 岑绚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院党组及时调整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法官权益保障座谈会,听取法官的意见建议,推动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强化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研究处理,切实保障法官合法权益,解除执法办案后顾之忧。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工作举措。健全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机制,增添工作举措,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积极向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汇报协调,建立《为受到诬告陷害、恶意诽谤干警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切实维护干警名誉。制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警的实施细则》,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三是强化安全保障,切实防范风险。加大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安检硬件投入,做实做细安检工作。改建院机关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事件发生。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对阻碍法官依法履职、侵害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及时联合处置。提高干警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应急处突。
四是强化关心关爱,促进身心健康。深耕文化建设实质化,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趣味运动会等活动,舒缓干警工作压力。为全院干警办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期组织体检,保障干警身心健康。加强谈心谈话,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传递组织的关心关怀。
五是强化惩处力度,维护司法秩序。加大对侵害法官权益、破坏司法权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哄闹法庭、辱骂法官、阻碍审判执行、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法官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实举报、诬告陷害干警的行为,及时调查清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形象。
六是强化典型警示,浓厚宣传氛围。加大对法官权益保障相关规定及侵犯法官权益典型案例的宣传,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处布置宣传栏,让人民群众知晓侵犯法官合法权益的违法性质和法律后果,在全社会形成信任、理解、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郭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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