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邱毅 通讯员 万娇) 继眉山市东坡区“一案双罚”案件后,近日,眉山市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不履职行为开展铁拳整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实施“一案双罚”10万余元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企业违法行为,再次给心存侥幸企业敲响警钟。
据了解,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酒类玻璃容器表面贴花喷漆等包装业务。今年4月中旬,丹棱县应急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车间设置的简易仓库中存放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仓库未采取任何防火防爆措施,且与其他物料混存混放,无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牌,无出入库登记,其物品取用随意性大。更为严重的是,存放仓库中的正丁醇、乙酸、玻璃瓶清洗剂、贴花溶剂、喷漆增进剂等大批量危化品处于散放状态。
鉴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开展任何安全风险辨识、电气线路敷设混乱、生产区域可燃物较多等问题。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当日立即责令企业对违法储存的危化品进行处理,指令企业于当日晚23时将储存的危化品退回某地经营部。
此案引起丹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将该案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案。丹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与未对危险化学品设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储存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第五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对四川卓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8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3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世彬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