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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交通运输硬核执法 多起典型案件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发布时间:2023-11-17 10:14:2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邱毅 报道)2023年以来,四川省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努力加大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危险品运输、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未按规定装载及非法运输等四类违法案件为抓手,联合公安交警,组织精锐执法队伍,采取蹲点、设卡检查等方式,查处多起非法运输行为,有力震慑了涉事企业和驾驶员违法行径,为全市道路交通运输营造了安全规范,畅通有序的良好运输环境。

 

抓货运源头 遏制违法运输

2023年7月5日,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东坡区太和镇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川Z5XX59货运车辆有超限超载嫌疑,经仔细检查,该车货总重71.18吨,规定车货核载重量49吨,超限22.18吨,涉事车辆为眉山市耀顺建材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执法人员责令其卸载货物后,随后对驾驶员做了询问笔录,并将证据固定后,依法对眉山耀顺建材有限公司做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

危险品运输猛于虎

2023年7月11日,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两客一危”重点运输车辆工作总结会上,通报了6月份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川Z5XX28车辆存在10次有轨迹无运单记录。经调查核实,2023年6月3日至6月8日期间,该车辆在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内运输爆炸品;2023年7月19日,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强安2023”专项检查中发现,川ZOXX63车辆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运输爆炸物品。经查,以上车辆均系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其行为均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单,以上违法事实确凿,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对兴顺汽车运输公司实施罚款2000元处罚。

非法运输害人害己

2023年8月2日,眉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东坡区交通运输局移交案件,该案件内容为:2023年6月9日9时40分,东坡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东坡区苏源路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某某驾驶川DXXX89运载一名乘客从广发银行(眉山分行营业部)西侧到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该趟运输由周某某在滴滴车主APP上接单,而该车辆行驶证显示:使用性质为非运营。加上周某某不能出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故驾驶员周某某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及相关规定,对周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

超限超载隐患大

2023年11月3日,眉山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引导车辆在新义超限检测站检测时发现,驾驶员刘某驾驶的成都荣利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川AXX50(4轴)载货汽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卸载前车辆总质量为98.6吨,超载超限比为21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在规定期消除违法状态,完成卸载。并按照“一超四罚”要求,交通和公安分别对企业、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了处罚。

 

 以上案件的查处,给违法运输企业、驾驶人上了一堂刻骨铭心的道路运输法制“课”,从根本上消除了违法运输的侥幸心理,有力遏制了全市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展现了眉山交通执法部门对违法运输行为“零”容忍的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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