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报道)1月19日上午,四川省宣汉县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董小飞作《关于提请丁岚同志任职的议案》及说明。
丁岚作拟任职报告。
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升国为丁岚颁发任命证书。
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丁岚进行了宪法宣誓,誓言铿锵有力,充分表达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作出忠诚于党、司法为民的郑重承诺。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王晓曦同志免职的议案》、《关于提请王建国等4名同志免职的议案》。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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