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法院开展“春风惠民”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31 09:36: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通讯员秦永)乘春风,护民生。3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法院开展“宕渠猎赖·春风惠民”集中执行行动。上午8点40分,渠县法院集结执行干警、法警40名,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其微信有大额支出,传唤到庭后仍未履行或达成和解履行协议,渠县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并移交执行。

现场二

执行干警在涌兴镇玉滩村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下落、财产线索及在当地的财产情况。

现场三

欧某与肖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房产,执行干警组织拍卖房产移交工作。

现场四

被执行人杨某某作为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团队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现场五

被执行人周某某下欠郭某、代某执行款4.2万元,执行人员到其居住地现场调查,迫于法律威严,其妻代为缴纳3.2万元,余下案款制定计划按期偿还。

现场六

被执行人邓某被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对其宣布拘留决定,邓某感到压力,主动履行案款20000元。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干警的尽心尽责和努力,特意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现场七

被执行人曹某拒不支付执行案款,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执行完毕,申请人赵某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行动期间,渠县法院共执结案件34件,拘传、拘留被执行2人,入户搜查2次,限高15人次,纳入失信10人次,执行到位522.43万余元。

“一年之计在于春”,渠县法院始终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解烦忧,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传递司法温暖,全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世彬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