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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公安:男子报假警竟然是为了吞公款供己享乐

发布时间:2024-04-02 14:15:1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邱毅 报道)近日,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视高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他停在路边的车辆车窗被砸,车内2万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出警抵达现场,根据张某的描述,民警结合相关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可就在进一步询问事发细节时,民警发现张某支支吾吾,言辞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这个事情不对劲!”办案民警察觉到异常,遂改变办案的方向和思路,哪知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心虚的张某扛不住心理压力,

主动坦白了谎报警情的事实。

原来,张某对单位暂放在他那里的公款动了歪心思,想私自挪用供自己享乐,为了避免被责问,他报警谎称该公款被盗,于是自导自演了这一出“闹剧”

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天府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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