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刘甜甜 通讯员李洪燕)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业务培训暨“两个规定”推进会议。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电动自行车执行标准、合格证、铭牌、蓄电池及相关重要指标设置等内容开展培训。
会议强调,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规定”要求配备好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者应当汲取近期电动车安全事故教训,规范管理电动车进货与销售环节,进货时查验合格证和产品信息,销售时向消费者主动提供质量合格合规的电动车及电动车配套产品,同时提醒消费者骑行安全注意事项。
会后,质量股对其中6家大型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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