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詹店派出所一村一警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及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时,在詹店镇王菜园村发现一村民在自家院里非法屠宰没有检疫合格的生猪。发现此情况后立即上报所领导,在所领导的精密安排、畜牧局的配合之下,当场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及其帮工共计3名。
经讯问知,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张某在未取得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收购没有检疫合格证的生猪(猪体泛有红点)并拉至家中进行屠宰,将屠宰后的生猪及猪下水掺至其购买的具有检疫合格证的猪肉中,销售至原阳县及武陟县乔庙乡等地。销售总金额5万余元。张某对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武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下阶段,詹店派出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对辖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管。
责任编辑:张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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