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高速交警二大队异地用警严查酒驾
发布时间:2019-02-14 13:09: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王小强 张霞 报道)“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句话全民皆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每位司机朋友耳熟能详!可是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个呢?为全力防范酒驾醉驾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危害,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开展为期半月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利剑”专项行动,为杜绝人情案,采取异地用警、多警种多部门联动等措施。
2月13日晚,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高速公路大队邀请媒体随警异地作战,在庆阳北高速出口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春运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夜间,寒风凛冽、飞雪飘飘,执法小分队在副大队长刘立宏的带领下,在庆阳北高速出口落实异地用警勤务,对涉牌涉证、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行动中,民警布设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利用酒精排查仪快速筛查酒驾嫌疑驾驶员,对疑似酒驾人员进行酒精呼吸检测,并利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固定证据,全面提高夜查行动的针对性和准确度。媒体记者克服寒冷的影响,用哆哆嗦嗦的手持着摄像机随警作战,用镜头记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过程,通过电视台、网络对外发布,扩大整治的震慑力,以此引起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
21时24分,大队民警在拦截检查一辆丰田霸道时闻到了浓重的酒味,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下,发现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司机侯某抽血作进一步血液酒精检测,并移交第一高速公路大队处理。
23时许,大队民警在赴驿马执勤点接交一大队查处的无证驾驶人孙某时,在驿马匝道发现甘M**63号违停车辆,随后联合一大队布控拦截进行检查,发现司机黄某身有酒味,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36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黄某承认自己饮酒,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随后被大队民警带回处理。截止发稿时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此次执法小分队异地用警行动共出动警力6人次,警车2台次,检查过往车辆100余辆,查处涉嫌醉驾1起,联合查处酒驾1起,其他违法行为4起。
民警告诫驾驶员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口号,是对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保障!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切记“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责任编辑:孔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