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文明行车避让斑马线行人酿事故
发布时间:2019-02-21 13:30:59 推广 来源:人民日报社市场报中国零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中国零距离2月20日山东讯 (本报记者 马立瑜 通讯员 华祥)文明行车体现一个人的文明素质,更可以杜绝因不文明驾驶造成的事故。近日,青岛即墨交警公布了一起未能文明行车避让斑马线行人,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8月6日9时30分许,张某某(男,河南人)驾驶豫A79RZ6号轿车沿烟青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前东城路口处斑马线时,因未能安全行车,文明礼让及时的采取安全措施,将正沿人行横道线由西向东步行的李某某(女,即墨区人)撞倒,致使受伤。
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有责
经民警勘查,驾驶员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张某某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系事故全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无事故责任。
据介绍,人行横道线,通常被称为“斑马线”用以引导行人安全地通过公路,然而由于机动车的争道抢行,这道行人的安全线却频频成为交通事故的多发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与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发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这三种情况都是违法的。“因此,杜绝‘斑马线’悲剧不能只依赖于交警的执法,需要人与车的相向而行,共同恪守法律的底线,创造和谐的出行环境。”
在此,即墨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经过斑马线时一定减速,礼让行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责任编辑:陈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