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赫山两地交警联手 及时“拆除”一枚移动“炸弹”
发布时间:2019-02-22 16:00:5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印睿 报道)“如果这台车没有被我们的民警查获,那么它就是一枚不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安化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黄旭东说到。
为强化春运后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2月21日至22日,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赫山大队联合开展交叉执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21日,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联合执法组在G536线安化段江南春运临检站开展执法行动。15时55分许,执法民警在对牌号为湘HN****的小型面包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主将车后两排座位全部拆除,并在车内装载了28瓶液化气罐,罐内均装满了液化气(每瓶5公斤,共计140公斤),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经查询,该车驾驶员刘某华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用来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也不是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扣留,并将刘某华控制,同时对所载的液化气罐进行了妥善处置。
目前,安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刘某华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孔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