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等部门在州河城区段(达州港)举行“春季护渔”区域联合执法启动仪式,并对州河城区段(达州港)至渡市镇金盘子库区进行了联合护渔巡航。
达川区“春季护渔”区域联合执法启动仪式现场
本次护渔巡航行动运用人技结合立体巡查模式,采取水上巡航、陆上巡查、无人机空中巡航、网上在线监控巡查等多种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执法车辆4台、执法船艇2艘、无人机2台,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劝离违规垂钓1人,收缴并销毁橡皮艇1艘、网具2副。
达川区“春季护渔”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州河开展护渔巡航
达川区“春季护渔”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州河开展护渔巡航
达川区“春季护渔”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州河开展护渔巡航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在此期间,达川区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
接下来,达川区将持续加强对重点水域禁捕动态的全面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并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冉宾 冉志飞 李彦)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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