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抖音大戏《开挂疑云》更新到法院篇了!
近日,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电子竞技类游戏主播网络侵权纠纷案。两位百万粉王者主播峡谷对狙,从“开挂疑云”撕到法庭见真章,当键盘侠遇上真法槌,法院判决书竟成最佳吃瓜指南!(普法教材)
这波操作建议全网主播全文抄作业!
【剧情回顾1.0】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5日期间,王者峡谷顶流主播余某和潘某上演惊天大瓜:潘某凭借官方封号记录+余某游戏录像分析等内容,在抖音、快手、哔哩哔哩、斗鱼连发“实锤”视频直指余某开挂。吃瓜群众激情转发,直播间秒变祖安文豪创作现场。余某不堪其扰,反手“开大”法庭见:精神损失+网络暴力+名誉受损三连击!
【法院判决2.0】法官敲黑板划重点
回合一:合法质疑≠法外狂徒。主播该扛的键盘得扛,网友的正常质疑也需接受。余某网络公众人物,面对网友非恶意的批评、质疑应当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一般质疑和批评就构成侵犯名誉权。潘某某同样作为网络游戏主播,根据余某自行上传的游戏视频、官方封禁处罚记录及其他博主的消息,在抖音发布视频对余某的游戏战术、玩法等提出质疑,(虽腾讯公司后出具材料证明存在“误判”,并解除“封号”处罚,且腾讯公司的证明材料也佐证了潘某此前基于“封号判定”所作出的质疑非纯粹恶意捏造),且视频中的个别语言表述虽不严谨,但出于语境考虑仍在正常评论范围之内,余某应当予以理解并宽容,不能据此认为潘某某存在恶意针对。而网民依据该视频所发表的评论观点,是网络时代特有的思维和言论表现,余某作为网络公众人物,应当予以接纳。
回合二:实锤变造谣。从“技术分析”到“实锤开挂”,附加祖安文学“法术伤害”——哒咩!
事情本在较为合理范围,但潘某在之后继续发布多个视频,并在直播时多次提及对余某的评论,将其推断的“疑似开挂”变为“实锤开挂”的确定内容,并使用“剧本*”、“你他*的”“挂*”等侮辱性言论,言辞逐渐出现激烈、过激和贬损原告的情形,使事态恶化,应当认定存在针对余某的恶意。网民评论亦逐渐分化,客观上造成了对余某社会评价降低的不利后果。
“骚操作”后果:置顶道歉24小时+赔偿大礼包,这波血亏!
法院认定潘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判决其在十日内于“抖音”平台使用其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二十四小时发布向余某的文字致歉声明(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如被告拒不承担该义务,本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法律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潘某某负担),并在十日内赔偿余某损失6,000元。
【吃瓜须知3.0】“渠小芽”在线教学
tip1:百万主播生存法则:该刚时刚,该躺时躺(指面对合理质疑)
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举止对其粉丝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其每一场直播、每一条动态都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就要求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能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更不能在网上恶意诋毁、辱骂他人。本案中,余某作为游戏主播,面对网友对其游戏战术非恶意的批评、质疑,理应具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一般的质疑和批评就构成侵犯名誉权。潘某同样作为网络游戏主播,对余某的游戏战术、玩法等提出质疑,应以理性、客观、公正的态度表达,但潘某在直播时对余某使用侮辱性言论,出现贬损余某的评论,导致余某名誉受损和社会评价降低,潘某应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tip2:键盘侠进阶指南:输出观点要带脑,祖安文化要举报。转发“实锤”视频前,先看三遍《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激情评论时请默念“网络不是水浒传,乱骂破财6000块”。
tip3:吃瓜群众必修课:前排嗑瓜子要谨慎,小心变网暴工具人,遇到祖安文学请长按举报。
写在最后:
所以问题来了——下次看见主播互撕,你是选择激情开麦,还是优雅吃瓜?这波判决你怎么看?评论区蹲课代表!(郭远乐)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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