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的重要精神,4月27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工会精心组织“玫瑰书香 · 悦读人生”女职工主题读书会。通过书香传递组织温暖,搭建思想交流平台,展现新时代法院巾帼的书香风采。
“工会始终致力于打造女职工的精神家园,阅读是成本最低的投资,却是最高贵的滋养。”活动现场,工会副主席李晓霞强调了阅读对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性,鼓励女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在阅读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所写的是太阳,讨论的却是生命的轮回,可以从里面感受到很强的生命力量,让我对于生死有了更深的感悟。史铁生用的是平静的话语,在读的时候我的心也随之平静下来,就好像所有的焦虑与迷茫都随风飘散了。”
——读史铁生《我与地坛》有感
“奇怪的是,这本致郁系小说反而治愈了我。看到格里高尔最终被家人抛弃时,我突然意识到:当你觉得快被生活压垮时,不妨想想:至少我们还没真的变成甲虫,这大概就是卡夫卡式安慰吧?”
——读卡夫卡《变形记》有感
“从家事调解到少年审判,多少法官通过亲身经历注解着书中箴言:真正的平等,是让每个声音都被听见。”
——读梅琳达·盖茨《女性的时刻》有感
书香润心,墨韵传情。2小时的深度共读,不仅搭建起思想对话的立交桥,更织就了女干警们的精神纽带。未来,达川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各类阅读活动,让阅读成为全院干警的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李晓霞)
又讯:【通达之剑】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后果如何?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如果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案件简介
邓某与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达川区法院判决,高某应偿还邓某借款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履行义务。高某既没有履行义务,也未在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达川区法院查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并对其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依法予以了拘留和罚款,高某主动履行了3万元并就剩余借款和邓某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什么是报告财产令?
法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是指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报告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
应报告哪些财产状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收到财产报告令后,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所承担的后果?
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无信则不立”,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申报财产,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规避执行最终将会受到法律惩罚!( 贺洋阳)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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