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22时许,朱某驾驶川AJ94**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坡区阜成路大雅街路口处,因涉嫌“炸街”、非法改装消音器,被眉山公安交警执勤民警现场挡获。
经调查:朱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涉嫌改装消音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警决定对朱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三日。
眉山公安交警提醒:十年磨剑,一朝试锋,您的一分宁静将为考生增添十分力量。高、中考期间请您不飙车、不“炸街”不乱鸣笛,不猛踩油门,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清净的道路交通环境。(邱毅)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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