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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之剑·夏日骄阳丨当“法院执行”邂逅“交警执法”,一场从盆地到高原的执行到位之旅……

发布时间:2025-07-28 14:24:3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曾经,

赤水河是川盐入黔的“黄金水道”,

当年纤夫们喊着号子拉着盐船,

从四川到贵州得走半个多月。

如今,

蓉遵高速横穿大娄山脉直抵红色圣地,

从“地无三尺平”到“川黔一日达”,

迎来两地发展桎梏的巨大突破。

今天,

川黔两地同心携手,

从接警到现场处置不到2个小时,

创造了翻越盆地到高原的“闪电执行”佳话。

交警:您好!这里是遵义市交警大队***中队,我们接到群众报警,与你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有关......

法官:是的,情况是这样的......,请求你们协助。

交警:好的,我们全力配合,请你们及时赶来现场处置。

法官:我们将在30分钟到达现场。

案情简介

原来,吴某名下有一台宝马汽车,平时很少使用,吴某心想,不如将车租出去,换点零花钱用。经人介绍,吴某将车租给了范某开办的某汽车租赁部使用。但范某拿到车后,总是无故拖欠租金,吴某便想收回自己的车辆,找到汽车租赁部时,却发现已经关张。吴某一纸诉状将汽车租赁部告上了法院。大竹法院受理案件后,召集双方协商,范某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返还吴某车辆,并支付下欠租金7190元。协议签订后,范某却玩起了失踪,人和车双双消失。吴某再次向法院求助,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范某仍然没有露面,车辆也没有踪影。

这天一早,吴某拨打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称“失踪”的车辆正往贵州方向行驶,自己一路尾随不敢打草惊蛇,请求法院立即出警。执行法官向吴某详细询问了情况,了解到被执行车辆距离大竹近400公里,为了不贻误时机,执行法官引导吴某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与此同时,大竹法院通过出现场的交警得知,被执行车辆当天由钟某在驾驶。钟某称范某差他的钱,用车抵的债,死活不同意交出车辆。大竹法院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取得联系,通报了相关案情并委托他们到现场进行处置。汇川区法院在接到大竹法院书面函件后即刻派员赶赴现场,在当地交警队的配合下,将被执行车辆顺利地执行并移交给了吴某。同时,安抚好钟某的情绪,并为他指明了维权路径。

一台车辆顺利回归,不仅是川黔两地法院、交警为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司法接力,更是川黔两地携手同心,共同兑现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下一步,大竹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兄弟省份的司法联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兑现权益。(段鸿程)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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