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在村委会挂起,几张桌椅一摆,庄严的巡回法庭就这样出现在了高寨村村民的家门口。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管村人民法庭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高寨村村委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围观”。这不仅是场审理,更是一堂送到乡亲们身边的生动法治公开课。
邻里矛盾闹到法庭,啥情况?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11日说起。两家人因其中一家未出钱修建便道,车辆能否通行的问题产生分歧,矛盾升级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来在管村派出所调解下,双方签了协议:四位被告赔偿两位原告各项费用共6000元,双方承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钱也当场付清了。
可事情没完。两位原告刘氏父子后来觉得,这事给自己造成了更大的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于是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四位被告再赔偿7000元。
考虑到案件发生在村民之间,又既为了方便当事人,也想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管村法庭决定:巡回审判,进村开庭!
庭审当天,不少村民早早赶到村委会,有序落座旁听。管村法庭庭长张雪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庭审,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从冲突起因到谁的责任更大,再到该赔多少钱……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交锋。法官耐心倾听,仔细核证,引导当事人依法说理、理性维权。整个流程规范、透明,让乡亲们真切地看到了法院审案是怎么办的。
现场变课堂:法官“掰开揉碎”讲法律
庭审结束,普法开始!张雪结合这个活生生的案例,给在场的村民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的法治课。
聚焦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这些身边事儿,张雪用大白话详细讲解了《民法典》里关于邻里团结互助、方便生活等法律原则。侵害他人身体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怎么认定侵权责任?该赔哪些钱?同时,她提醒大家:遇事千万要冷静克制!解决矛盾要靠合法途径,动手打人,后果很严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村里就能看到真实的法院开庭,还能学到法律知识,太接地气了!”旁听的村民纷纷为这种形式点赞。
“以后遇到矛盾,知道该怎么依法解决了,不能像他们这样动手。”一位村民感慨道。大家普遍反映,这次旁听和法官的讲解,不仅让大家直观地了解了法律,更深刻认识到依法维权的重要性,以后会更自觉地守法用法。
村民们纷纷围在张雪身边,就婚姻家庭、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村民们关心的问题,她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现场解答大家的法律困惑,提供了专业实用的法律指导。
这次巡回审判,是管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缩影,也是法庭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把法庭“搬”到村民身边,既方便了群众打官司,减轻了诉累,又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把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为预防化解基层矛盾、守护乡村和谐稳定注入了法治力量。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佳琦)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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