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通讯员:俞礽建 徐标华 刘水清 张茂川 报道) 3月14月下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云霄县常山收费站出口执勤。当日17时05分,民警对一部号牌为的粤S3***K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驾驶证有异样,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进行查询得知,李志峰所持有的A2驾驶证状态为注销,李某存在无证违法驾驶。李志峰不仅无证违法驾驶,其所驾驶的粤S3***K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再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进行查询,该车车牌还涉嫌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事不止于此,民警又对该车车辆信息进行梳理,经核查发现该车的真实号牌为粤DU***9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状态达到报废标准。
李志峰的行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及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给予李某处罚,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罚款2000元。三项违法合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罚款5500元。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严守交通法规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违反交通法规是交通事故的导火索!驾驶证被吊销就是无证驾驶,不可有侥幸心理!驾驶报废车辆更不应该,达到报废的车辆安全隐患多,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使用伪造号牌者,在高速公路就敢肆无忌惮超速行驶,请记住十次事故九次快!
责任编辑:陈杰玲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