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砸窗不撬锁不用干扰器,全靠拉车门“碰运气”!近日,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依托“两队一室”一体化作战,在市公安局和丹棱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及时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9月9日上午8时许,洪川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广场南路三段学校招生办公室外的越野车内19000余元现金被盗。接到报案后,洪川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指挥中枢”立即启动案件响应机制。值班所长坐镇指挥,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报案人车辆车窗、车门均完好无损,根据办案工作经验,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拉车门”盗窃。且嫌疑人具有较强反侦察能力,有意识躲开监控覆盖范围,在监控死角离开现场。
洪雅县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相关警种立即介入支援,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紧紧抓住侵财类案件“黄金八小时”破案契机,全力推进“快侦快办”。在综合指挥室的指挥下,案件办理队和社区警务队兵分两路,一方面在事发现场附近进行勘察追踪,另一方面在海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确定嫌疑人员身份及落脚点在丹棱县的信息。

在确定相关信息后,洪川派出所严密制定抓捕计划,“一室”统一指挥,“两队”相互协作,抓捕组民警在市、县两级技术力量支撑下,于9月22日傍晚,成功在丹棱县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袁某抓获,并现场查获被盗大部分现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袁某对因手头拮据,流窜至洪雅县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洪雅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化“两队一室”建设,紧盯多发性侵财类警情,全力推进“快侦快破快挽损”,以实际行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离车必锁门关窗,停车选有人看管、有监控区域,贵重物品勿留车内,从源头遏制民生案件的发生,如遇被盗立即报警。(邱毅)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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