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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发布全国首个《制度创新促进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16 21:34:0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报道)4月16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挂牌四周年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南沙区举行。会上,南沙正式发布《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制度创新促进试行办法》(下称《创新办法》),为全国首例。

会上,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潘玉璋称,“作为国内首个自贸区制度创新地方规范性文件,《办法》充分体现了创新、务实、宽容的南沙气质,将进一步激发南沙创新活力,为南沙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之城、机遇之城,加快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保障。今年,我们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了全省首个创新工作局,组建了专业化创新团队,完善了创新工作体系和业务体系。”

据其介绍,制度创新是创新主体对经济、社会、文化、行政管理和法治化建设等方面所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和业务创新,以及为优化市场配置、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全面开放、满足人民需求所作的其他创新实践。创新主体包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南沙创新工作局工作人员表示,《办法》最鲜明的特色就是“鼓励创新,以规范促发展”。一方面,出台《办法》的核心目的是鼓励创新。《办法》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制度创新,拓展了制度创新主体的外延,不仅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探索和实践,也鼓励个人提出制度创新意见和建议。为更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办法》提出一系列激励创新的举措,包括对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探索建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机制和职务发明激励机制,将制度创新成果的评选评定与党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等。为减免创新主体因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办法》建立了创新容错机制,将容错免责具体化、条件化,鼓励创新主体勇于探索、敢于担当。

另一方面,《办法》对制度创新工作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制度创新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基本程序。《办法》创新性将创新登记纳入基本程序,以避免重复创新、促进协同创新,将调查论证、评定评估、总结推广等创新工作重点纳入基本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办法》对依法授权先行先试作出规定,明确创新事项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在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之前,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推动向上级争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南沙暂停实施,或在有关部门的授权下通过规范性文件或地方立法等方式在南沙先行先试。

据悉,四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累计形成439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36项在全国复制推广,90项在全省复制推广,171项在全市推广实施,当中涌现了全球首个“香港+保税港区”飞机跨境转租赁项目、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南沙模式”等多个领先全国的创新成果。2019年,南沙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的优势,将创新合作主体进一步扩大,走出新路子。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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