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通讯员:林丹贤 付斌 王君 报道)4月22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完善配套制度三个方面出发,提出15条内容,明确了自贸区法院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创新驱动的发展。据介绍,《意见》将从加强商标权、著作权、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数据知识产权、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合法权益、创新成果转化保护以及强化诉讼保护着手,着力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司法保护机制。
提升创新企业国际竞争力
新的商业模式在自贸区内不断出现,《意见》中提到要“妥善处理涉及商业模式创新的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梁颖表示:“成功的商业模式能给企业提供独特价值,商业模式的革新会给企业带来一定时间内的竞争优势。《意见》的第6条鼓励和保护的就是这种竞争优势。”梁颖指出,审判过程将从最小程度干预的原则出发,保护正当的竞争,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梁颖还提到,将加强新型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保护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海洋科技等科技创新成果,支持强化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积极促进广州南沙成为华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加大对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创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设驻口岸纠纷调处中心
记者留意到,《意见》提出将与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障。“南沙自贸区法院一直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的多种平台建设,除了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外,我们还在积极推进南沙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梁颖指出,该制度目的是联系自贸区内市场监督局、海关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聚多方之力,共同构建大湾区、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南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表示,发布该《意见》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的举措。《意见》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凝聚保护合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自贸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新高地。
去年审结案件增长48.5%
2018年南沙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52件,同比增长46.75%;审结1169件,同比增长48.54%,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结案率达93.22%。
南沙法院对典型复杂案件采取精细化审理,例如审理全国首例“歌咏亭”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纠纷案件,为同类案件审判作示范;通过审理创维公司的维权案件,规范拼多多平台及其商户的经营行为;在审结的大众搬屋公司的维权案件中,作出首个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公众号侵权信息的判决等。
加盟开店要验明真身
通过加盟开了“答案”奶茶店,却被告知侵犯商标?发布会当天,南沙法院现场宣判一起关于“答案”茶的特许经营纠纷案。此前,“答案”奶茶通过“抖音”平台传播成了网红奶茶,当事人钱某和李某起意开店。钱某与李某经市场考察,与某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2018年6月,二人经营的以“答案茶”为门头标识的奶茶店营业。两个月后,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向钱某、李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门头使用“答案”两字违反《商标法》规定。
原来,名字为“答案”的第7223434号商标所有权人为南京某餐饮公司,且未授权某城公司使用该商标。为此,钱某、李某认为某城公司恶意隐瞒信息,致合同目的不能达成,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协议》。
某城公司则称,公司从未恶意隐瞒任何信息,该公司有权将自身未注册的项目标识授权他人使用,该公司已经按约定履行了培训等合同义务。本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是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签订的目的主要在于利用“答案茶”标识的知名度从事商业活动。因某城公司不拥有“答案茶”相关项目标识,致钱某、李某无法正常使用该标识。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某城公司返还各项费用7万元,赔偿违约金1.3万元。
责任编辑:孔梓青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