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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发布

发布时间:2019-06-10 15:04: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绵竹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

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报道)根据四川省绵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绵竹市2019年普通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绵竹市2019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绵竹市教育局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绵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绵竹市2019年普通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绵竹市一、二、三幼分别招收5个班175人,城东(第四)幼儿园招收3个班105人。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方式

1.报名条件: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及孝德镇清华社区、凉水井村户籍适龄儿童。

2.招生方式:城区4所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网络预约登记与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网络预约登记网址、时间及办法

1.网络预约登记网址:

http://www.mz.gov.cn,点击页面上浮动的图标。(该页面在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

2.网络预约登记:2019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7:00,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进行网络预约登记时,每名儿童除预约一所意向幼儿园外,还需登记另外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作为调配志愿。

3.资格审核:2019年6月15日9:00—17:30,凡在网上预约登记成功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预约登记的意向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受理因网上预约未成功的适龄儿童现场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

4.核定学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登记(含现场登记)意向幼儿园的儿童数未超过该园招生计划,由幼儿园于6月16日在本园张榜公布入园儿童名单,并由各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如果预约登记审核合格人数超过意向幼儿园招生计划,将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与招生计划等额的入园儿童名单,并由各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余下的审核合格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按照“排序优先、志愿循序”的原则安排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直至安排完毕。

城区民办幼儿园同步进行招生。

咨询电话

6192020(工作日)

6202150(节假日)

温馨提示

网络预约成功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最后学位核定顺序,请家长朋友们错时登录网络进行预约,避开网络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堵塞。若遇网络堵塞,请耐心等待。

绵竹市教育局城区小学2019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四川绵竹市教育局《关于下达<绵竹市2019年普通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就绵竹市2019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绵竹市城区小学2019级招生学校共4所(含分校),招生人数共计1350人。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2019年,绵竹市按照城市发展和人口分布实际,继续实行划片与户籍登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城区学校招收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备注

1.城东片区范围:以路为界,“自南广场起,沿德茂路至金三角,金三角沿玉妃路至成青路交汇处止”以东,成青路为界以南的二环路内区域,又称新城区,与老城区相对应。

2.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按批次核定学位,同一批次内按适龄儿童入户时间排序。城东片区第四批次则按照居住证优先、居住登记回执其次的顺序核定,同一批次内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三、招生方式及程序

招生采用网络预约登记与按学校招生批次核定入学儿童名单,同一批次内按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网络预约报名网址: http://www.mz.gov.cn,点击页面上浮动的图标(该页面在网络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

1.网络预约登记:2019年6月12日—6月14日。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剑南镇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网络预约登记,每名儿童除预约一所意向学校外,还需登记另外一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作为调配学校。

东北镇、西南镇及孝德镇清华社区、凉水井村户籍适龄儿童按既定划片学校进行网络预约登记。

符合紫岩小学东区(城东小学)第四批次“招生范围”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网络预约登记时,意向学校只填紫岩小学东区(城东小学),不用填报调配学校。

温馨提示

紫岩小学的东、西校区不能同时作为意向学校和调配学校。

2.资格审核:2019年6月15日9:00—17:30。

凡在网上预约登记的儿童家长须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预约登记的意向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受理因网上预约未成功的适龄儿童现场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紫岩小学东区(城东小学)第四批次“招生范围”条件的适龄儿童,也于6月15日持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紫岩小学东区(城东小学)进行资格审核。

3.核定学位:如果在规定时间内预约登记(含现场登记)意向学校的儿童数未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学校于6月16日公布入学儿童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如果预约登记审核合格人数超过意向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意向学校招生批次核定入学儿童名单,同一批次内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与意向学校招生计划等额的儿童名单,并由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余下的审核合格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按照“排序优先、志愿循序”的原则安排到城区学校就读,直至安排完毕。

四、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当年就读的需要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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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网络预约成功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最后学位核定顺序,请家长朋友们错时登录网络进行预约,避开网络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堵塞。若遇网络堵塞,请耐心等待。

绵竹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城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7〕27号)、《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函〔2019〕6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绵竹市城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结合绵竹市实际,特制订《绵竹市教育局2019年城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两为主、一指定”的原则,以流动人员在城区(二环路以内)“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依法保障城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二、申请条件

外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本市非剑南镇、东北镇、西南镇户籍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可申请在城区入学 :

(一)居住证:随迁子女本人持有城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且在办理当日处于有效期内。

(二)合法稳定居住: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条件:

1.随迁子女父母合法拥有城区自有产权住宅。

2.至当年8月31日止,在城区租房居住满一年以上。

(三)合法稳定就业:至当年8月31日止,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工作或经商满一年以上。

三、办理程序

(一)网络预约登记

2019年6月18日-23日,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网络预约登记,预约报名网址:http://www.mz.gov.cn,点击页面上浮动的图标(该页面在网络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申请人按登记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所填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提交成功后,请家长及时保存《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打印,备现场审核查验。

温馨提示

网络预约成功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最后学位核定顺序,请家长朋友们错时登录网络进行预约,避开网络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堵塞。若遇网络堵塞,请耐心等待。

(二)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1.提交时间:2019年6月25日-26日,已在网上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材料,同时受理网上预约未成功的随迁子女现场登记。

2.提交地点:

外市户籍随迁子女和本市户籍城区购房随迁子女到绵竹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政务中心内)提交申请。

本市户籍城区租房随迁子女到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3.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回执)

入学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或营业执照

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为产权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为租房,则提供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

外市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2019级须提供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如无居住证(回执)但在城区购房,且随迁子女父母在绵竹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可持社保缴纳对账单和随迁子女其它材料进行登记

(三)资格审核

6月27日-30日,绵竹市教育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材料进行审核。居住证(回执)由市公安部门审核,房产证、购房合同由市房管部门审核。

7月3日通过“绵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审核结果,同步受理举报和投诉。

(四)安排入学

1.新入学安排: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按条件进行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安排。

就读初中阶段的,自有城区产权住宅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侨爱道行中学入学,租房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汉旺中学、土门中学、富新中学、孝德中学入学。

2.转学安排:8月20日以后市教育局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学籍管理规定对转学随迁子女,按照新入学政策统筹安排。

(五)报到

7月10日前,市教育局和学校电话通知新入学申请人安排结果,8月28日前市教育局和学校电话通知转学申请人安排结果。申请人根据市教育局和学校的通知到学校报到。未及时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保留学位。

(六)资格复核

学生入学后,市教育局、学校对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迁子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其它事项

乡镇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乡镇学校入学,参照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到各乡镇辖区学校办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入学申请不予受理

(一)适龄儿童本人无居住证(回执)的。

(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的。

(三)新生入学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内登记的。

(四)其他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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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

1.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有关规定,2019年全市小学毕业生全部直接进入划片初中学校就读。

2.全市初中学校招生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届时小学毕业学生持户口簿及绵竹市小学毕业学生信息表在划片初中学校报名。

3.公办初中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实施划片招生。其中绵竹中学初中部招收户籍为剑南镇紫岩社区、三星社区、大南社区、回澜社区、玉马社区、大东社区以及户籍在西南镇、九龙镇的小学毕业生;侨爱道行中学招收户籍为剑南镇迎祥社区、仿古社区、茂泉社区、天河社区、滨河社区、五路口社区以及户籍在东北镇及孝德镇二环路以内的小学毕业生;汉旺中学招收汉旺镇、清平镇、天池乡及部分拱星镇、兴隆镇小学毕业生;土门中学招收土门镇、金花镇、板桥镇及广济镇小学毕业生;富新中学招收富新镇、绵远镇以及部分拱星镇、兴隆镇、齐天镇小学毕业生;孝德中学招收孝德镇(二环路以外)、观鱼学校及齐天学校部分毕业生;绵竹市遵道学校、玉泉学校、新市学校、什地学校四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本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观鱼学校学生除外)。城区两所公办初中可面向全市分别招收部分特长生。

绵竹实验学校按相关政策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凡自愿在绵竹实验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参与绵竹实验学校组织实施的相关招生工作。

4.城区各小学于6月18日前公示本校小学2013级剑南镇户籍毕业生划片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名单。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向招生范围内的每个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报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学生一经录取,生源学校须及时将学生相应的档案一并送招生学校。学生人头档案包括:(1)小学毕业生登记表;(2)小学生学籍卡;(3)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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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幼儿园、小学招生

一、各镇(乡)幼儿园招生

各镇(乡)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与城区幼儿园同步进行招生。

二、各镇(乡)小学招生

各乡镇小学的招生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时间为6月15日(星期六)。其中西南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既定的划片方式到南轩小学、大西街小学春溢校区报名;东北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既定的划片方式到天河小学及永建博爱小学(天河小学天齐分校)报名;孝德镇清华社区、凉水井村户籍适龄儿童在南轩小学报名;天池乡户籍适龄儿童划入汉旺学校就读。

凡本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其家长(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全部组织入学。

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实施前要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制定招生办法,有序实施招生工作,严格将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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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招生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一人一案”精准施策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中心校为骨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入学安置体系,做好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市特殊教育中心校招收本市范围内重度且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并做好已入学特殊儿童的巩固工作。招生时间:6月22日(星期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普通学校应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宣传动员入学、巩固工作,建立好《特殊儿童少年教育档案》,特别要做好7~9年级的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巩固工作,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规定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劝退残疾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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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1.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由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与市教育局衔接,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乡镇征地拆迁安置人员子女就读城区幼儿园、学校,由征地拆迁安置相关部门与市教育局衔接,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延缓入学,次年超龄入学凭缓入学申请办理学位申请。剑南镇户籍适龄儿童的缓入学申请只需要社区、剑南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其他乡镇还需要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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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教育局

2019年6月6日

中国报道·社会纵横 郭远乐

责任编辑:周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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