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印睿 报道 通讯员:刘小满)因在常德城区违法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常德石门籍男子不满交警处罚,在朋友圈辱骂交警并晒出违法告知单。2019年6月15日,违法人员余某翔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11日下午15时许,名为“A常德**电动窗帘***”的微信号发布了被交警开具的违法停放机动车告知单的照片并写有“早点*绝”、“*死你全家”、“老子给你烧点*”、“狗*种”等侮辱性质文字的朋友圈,被其微信好友评论后该微信号继续回复侮辱性的评论。该微信内容被广泛转载,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发现后,迅速向武陵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报警。接警后,6月15日晚,武陵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将该微信号所有人余某翔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违法人员余某翔(男,30岁,常德石门人,在武陵区务工),6月11日下午15时许,余某翔驾驶牌号为湘J2***6五菱小型汽车在柳叶大道富华花园小区前道路上违法停放,被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交警开具违法停放机动车告知单后,其心存不满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侮辱、谩骂交警的照片和文字。经询问,余某翔承认了上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武陵公安分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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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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