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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公安打掉以安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9-07-31 15:57:3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一峰 报道 通讯员 滕张芳子)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凤凰县公安局强化线索核查,增强专案力量,成功打掉以安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11名涉案嫌疑人,移送起诉8人。7月9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安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择期宣判。

2017年10月29日晚,安某和滕某、滕某某等人在凤凰县沱江镇城北吃宵夜,安某拨打电话邀约田某某一起来。次日零时许,田某某带朋友从木江坪骑摩托车前往凤凰县城,途经沱江镇官庄乡庄上村高速高架桥下路段时,和向某驾驶的皮卡车发生刮擦,双方协商未果。田某某便打电话叫安某前来帮忙,向某见状也邀约朋友向某平、唐某赶来现场。

协商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安某对着田某某等人大喊,“有匕首的都拿出来”,当场指使田某某等人用匕首伤人,造成向某某重伤,向某轻伤,唐某轻微伤。安某等人作案后逃跑。

离开作案现场后,安某叫滕某元前来接应,一行人再次回到斗殴现场,只见向某等人已经不见踪影,向某和向某某的皮卡车还留在现场。为发泄私愤,田某某、滕某等人手持石头、木棒、匕首等工具将两辆皮卡车的整车玻璃、车大灯、车后视镜、轮胎等汽车零部件砸坏。

案件发生后,凤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沱江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查阅视频,现场走访,大量证据指向安某。随着调查的深入,以安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安某,23岁,长期在凤凰混社会,经常和滕某、田某某等无业人员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安某为首,滕某、田某某等人为二级成员,滕某、田某某、胡某分别发展“小弟”的团伙组织,有时新加入的“小弟”还未认识安某,但是都知道带头大哥是安某。

为笼络团伙成员,安某在吃住方面给团伙成员提供便利,常带团伙成员去酒吧、网吧、KTV、饭店消费并给团伙成员买单。团伙成员长期住在安某租住的出租屋内,经常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长期以来,团伙成员之间形成一种默契:“彼此之间要讲义气,有事都要互相帮忙,不管事情与自己有无关系”。为方便打架,安某与滕某、田某某打了十余把杀猪刀,并把杀猪刀藏匿在凤凰县沱江镇桔园路旁一个出租屋内。

安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后,该团伙以滕某为首,继续在凤凰县城内纠集在一起。因团伙成员杨某与田某有纠纷,滕某出面与田某协商,双方发生纠纷,当年9月,团伙成员冉某等人和田某再次发生纠纷后告诉滕某,滕某召集团伙人员戴口罩帽子、持刀在凤凰县城寻找田某,被路人看见后报警,滕某等人在寻找田某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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