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报道)7月27日,我们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74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综合会议评审、答辩陈述、暗访检查等各项考核结果,推荐成都市锦江区、崇州市、九寨沟县、乐山市中区、绵竹市(排名不分先后)为四川省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申请单位,报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28—86702875)或电子邮件(邮箱2569484233@qq.com)提出反映,须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责任编辑:周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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