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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处非办非法集资宣传

发布时间:2021-01-22 15:38:5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达州市达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帮助全区人民辨识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达州市达川区处非办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投资理财前要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谨防投资陷阱。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国家金融扶贫”、“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公民成为股民”等旗号,以“现金贷”、“网络贷”等方式虚构投资项目,并借机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不少群众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群众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擦亮一双慧眼,拒绝高利诱惑!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借贷、传销者,责任自负,损失自担,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

要特别警惕发展会员缴纳入门费复式计酬、发展股东缴纳股金复式计酬、发展商家会员缴纳营业款复式计酬、按揭购车购房并代还按揭款这几种消费陷阱。

请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远离“现金贷”“校园贷”、“套路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若发现非法集资相关行为及线索,请积极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达川区处非办举报(举报电话:0818-5123095)。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祝您:平安吉祥!幸福安康!

 

达州市达川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 4 日

责任编辑:郭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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