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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交通安监联手,铁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8-08-17 19:08: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黄一峰 报道)8月17日,广东省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会议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发布我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安全监管局发言人通报了3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会议指出,针对近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出的部署,全省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人、车、路、企”关键要素,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遏制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分类开展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开展1次集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对本单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基层组织社会驾驶人员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展带病车辆整治。开展客货运车辆安全大检查,坚决查处整改货运站场不配称重设备或使用不标准设备、重点车辆不按要求使用行驶记录仪行为。三是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对事故易发多发和存在其它隐患的路段逐一限期整改,推进“平安村口”工程,落实五个一标准化建设,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四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对运输客货运企业和站(场)安全制度检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每月对客货运企业开展一次突击检查,督促落实出站前安全例检。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实行“企业自查自纠、政府挂牌督办”分类管理。
  
  会议强调,省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大查处”。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特别是货车违法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外省籍车辆除曝光外还将实施联合惩戒。联合开展“大宣传”。在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和各类新媒体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曝光因事故或工作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省驾驶人手机用户全覆盖推送交通安全信息。联合开展“大督查”。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分片包干督导、明查暗访,并视情邀请媒体随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对隐患整治不力、事故预防不好的,倒查追究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公布了一批终身禁驾人员和安全隐患突出的车辆、道路以及企业。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了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
  
  省安全监管局在发布会上通报了2017年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清远市“1·14”道路交通事故和2018年惠州市惠东县“1·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发言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借此机会提醒并告诫广大驾驶员、运输从业单位、监管部门,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时刻牢记安全,严肃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保养检修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责任编辑:林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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