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郝桂锋 报道)2月7日晚,大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案款6800元。
2019年6月,大竹法院执行局受理某瓷砖经营部与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该局查询被执行人张某某财产状况后,对其银行存款8620元予以扣划。随后,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该案尚有8000余元未执行到位。
2021年2月7日晚间22:00时许,申请执行人向大竹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某刚从本省外市返乡。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张某某传唤至大竹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表示“拿不出钱,也无处可借”。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决定对其司法拘留,甚至可根据情形追究其拒执犯罪的刑事责任。嗣后,执行法官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或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和解。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某联系多名亲朋好友,于2月8日凌晨1时,筹款68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张某某表示谅解,主动放弃剩余债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大竹县人民法院 徐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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