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邱毅 报道)今年以来,眉山市东坡公安分局党委结合公安工作及队伍管理实际,将监督管理“探照灯”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对此,分局主要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修订出台分局《警务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不断拓展监督管理新思路、新举措,探索创新“3+6+N”大监督工作机制。
该《办法》将监督触角从“工作圈”照到“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让纪律规矩“不下班”;将严管厚爱从“机关大院”拓展到“家庭后院”,全力营造警属参与支持“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打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了警务人员“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行为零发生的良好成效。
净化三个圈子 明确监督内容
《办法》聚焦日常言行、社会交往、权力运行等领域,以靶向监督警务人员日常行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为重点,从“八小时外”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风险点入手,通过制定细化5项正面清单和13项负面清单,为全体民辅警划出纪律“红线”、亮出作风“底线”,让铁的纪律在“八小时外”严起来,以禁令防风险,坚决杜绝警务人员权力越界、行为出格、道德失范。
建立六项机制 推动无缝监督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承诺机制
制作并组织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共同签订《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家庭助纪助规助廉承诺书》。制发《致东坡公安警属的一封信》,积极争取警属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参与到警务人员的“八小时外”管理监督中来。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报告机制
全体警务人员“八小时外”活动情况定期进行书面报告。警务人员工作日“八小时外”离开东坡区,需履行报备手续。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警属访谈机制
通过送奖到家、送温暖到家、送祝福到家、送处分到家等方式开展家访。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家属联络机制
成立分局警属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分局警属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了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各部门也分别组建了警属联络群,通过适时公布警纪警规。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明查暗访机制
构建民辅警涉及警情、案情等数字督察模型,加强对“八小时外”风险隐患的感知、预警、处置。
——建立“八小时外”活动社会监督机制
在分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举报和投诉。
明确N级责任 实行闭环管理
分层级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八小时外”活动负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八小时外”活动负直接责任,队伍管理职能部门按职责对牵头工作负具体责任,全体警务人员是“八小时外”活动的参与者,要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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