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四川省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庆锋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及大竹法院工作共有7处,一起去看看报告中的“大竹元素”。
元素一:百岛湖城建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24年度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竹”力发展】:为服务保障大竹经济发展大局,大竹法院在产业园区建立驻企法官工作站,帮助企业提升生产经营质效;设立“法院+”调解“超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涉众、涉重点工程、涉企案件加大调解协调力度,促进纠纷诉前化解;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税务、税收等部门协同发力,共同解决破产企业债务处置、社保欠缴、税收优惠等问题;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部功能,对涉企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质解纷。2024年,审结涉企简易纠纷案件895件;对被执行民营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创新民营企业“立、审、执”全周期保护机制,设立“涉民营企业纠纷绿色通道”,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建立《涉民营企业涉诉白名单》,依法加强对白名单企业的司法保护。
元素二:黄某某开发、销售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被判处有期徒刑
元素三:审结销售“假牛肉”犯罪案件,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元素四:孙某某虚构修建“疗养院”事实骗取老年人钱财9.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元素五:整体移交“12·8”涉黑案资产15.7亿元,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
【“竹”力平安】:大竹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为平安大竹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直接危害网络安全的犯罪行为的同时,坚决“打早打小”,从源头上进行遏制,依法惩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等非法网络技术帮助行为,努力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安全;依法打击用猪肉假冒牛肉以假充真的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付出惩罚性赔偿的沉重代价,彰显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依法打击通过虚构“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等事实诈骗老年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既守护了老年人群体的“钱袋子”,更为全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法治支撑;贯彻落实中央扫黑办关于“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的工作要求,创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旧抵押权分段登记”的“带押过户”模式、多部门参与的“组团跑”模式确保了涉案不动产腾退移交工作高效顺利进行,对涉黑财产做到应执尽执,实现了“黑财清底”“颗粒归仓”。
元素六:大竹法院物业纠纷治理经验写入省法院、省住建厅物业纠纷治理白皮书
【“竹”力治理】大竹法院动融入县委政法委“三级过滤”多元解纷谋篇布局,创建“润竹”调解品牌,下设金融、物业和家事3个调解工作室,聘任4名人民调解员。加强诉调对接,2024年诉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900余件。推行“示范性诉讼+小额诉讼”机制,促成类案调解,类案同判,实现案件审理“1+N”效果。创新运用重点重点突破调解法、集中示范调解法、部门联动调解法、专业指导调解法、现场勘验调解法等“五大调解法”,最大限度实现事了案结。积极适用司法建议,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元素七: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刘某某猎捕小灵猫等野生动物,被追究刑事责任
【“竹”力环保】:大竹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利用“法律七进”等活动对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在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不定期进行巡回审判,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平衡重要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捕猎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多样性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刘某某犯非法狩猎罪一案,是大竹法院坚持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用司法力量筑牢绿色竹乡法治屏障的典型案例。(唐永娟)
责任编辑:盛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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