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石子人民法庭通过立案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原被告通过微信方式完成款项兑现,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彭某某因借款产生争议,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被告下落不明,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石子法庭收到立案材料后,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意愿,决定将案件先行导入调解程序,并迅速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负责调解工作。调解员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充分了解原告的诉求后,便与被告父亲取得联系并上门进行调解。因原告系外省人,被告外出下落不明,被告父亲认为自己没有偿还义务,气氛紧张。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分析案件情况及被告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数小时的努力,被告父亲愿意代被告偿还借款,与原告达成协议:被告父亲一次性代为偿还被告向原告的借款本金。协议达成后,为确保款项及时兑现,避免造成当事人后续执行诉累,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父亲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将借款本金支付原告,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快速化解,是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的生动体现。先行调解作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环节,能够在案件成诉未讼前,充分发挥调解柔性解纷优势,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解决纠纷,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工作中,大竹法院将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完善先行调解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能力,为群众提高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胡川)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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