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举行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指出,有的“网红医生”把医学科普当作牟利工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和广告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大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整顿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作为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首批成员之一、因医学科普工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临床医生,笔者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这一表态深表赞成。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列为15项专项行动之首,提出“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这极大地鼓励了广大医学科普工作者。
但遗憾的是,总有一些居心不良者乘机钻空子,利用医学科普达到牟利的目的。正如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所指出的,有的“网红医生”滥用专业权威为自己背书,假借科普名义违规导医导诊,线上问诊,线下引流,直播带货甚至高价开药,还有的通过夸大治疗效果、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敛财牟利。
对于这些乱象,笔者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建议规范健康科普创作和传播行为,并在多个学术会议中倡导规范医学科普创作和传播行为。所幸的是,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医学科普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状态,激浊扬清、规范整顿医学科普可谓正当其时。笔者认为,除了相关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外,还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发力:
学术组织要强化指导与监管责任。各类学会、协会中与医学科普有关的专业委员会要对各委员会委员的科普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防止个别人将医疗科普作为牟利工具。同时,让各位委员对周围的科普工作者进行监督,防止身边的“网红医生”变成新闻发布会中提及的不良分子。
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监管与纠偏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每个科室中开展科普的医生进行筛查梳理,对利用医学科普进行牟利的医生进行谈话训诫,责令其清理删除已经发布的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科普作品,并提醒其今后发布科普内容不得越过红线。尤其存在通过“网红医生”吸引患者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更要主动进行纠偏。
发布平台要加强内部审核与惩戒责任。目前,发布医学科普的网络平台对发布的内容缺乏专家审核机制,而多半使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通过关键词进行审核。这种审核虽然高效,但也可能过滤和屏蔽掉一些优质科普。这使得一些踏踏实实做医学科普的医生在发布内容时不得不用拼音或者别字来代替医学词汇。
笔者认为,发布平台在审核科普内容的同时,更要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内容发布者的审核,提高健康科普发布者的门槛。相较于工作量极大的科普内容审核,对科普创作和发布者背景的审核容易得多。此外,平台还应建立惩戒制度,如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存在引流患者、推销产品等行为的所谓“网红医生”纳入其中。
内容发布者应加强自我约束。近10年来,笔者一直在多种场合呼吁,医学科普要做到“四个不”:不害自己,不伤同行,不毁平台,不伤患者。不害自己,一是要端正态度,明白健康科普的目的是传播有用的医学知识、告知人们防病治病的知识,不是为了当“网红”、博流量、带货等。二是不要被流量挟持,也不要对流量感到焦虑。医生在做科普时不要跨界,不要为蹭热点而发布离自己专业较远的科普知识。三是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医生要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不为任何商业目的背书,尤其是要谨慎与多频道网络合作,避免成为“工具人”。此外,不要让科普成为“科唬”——刻意放大极端个别事件的危害,制造恐慌和焦虑。至于不伤同行和不毁平台,道理不言自明。关于不伤患者,即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等。
总之,“网红医生”乱象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对优秀的医学科普要全力支持,让医学科普真正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整顿是为了更好地前进,旨在还医学科普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刘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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