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一峰 报道 通讯员屈金生)车辆驾驶人及车上乘客对于执勤交警暴力抗法后逃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公安办案机关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工作。近日,涉案妨碍公务的二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双双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0月2日晚19时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玉合中队全队民协警在潇湘路进行夜查,19时30分许,玉合中队负责人周武成安排罗游寰、周亚军在该路段南面进行夜查,其余民警在该路段北面进行夜查,大约20时许,听见周亚军大叫一声“啊”,周亚军与罗游寰满身泥土并受伤,并在当场抓获1名男性嫌疑人。
经初步调查发现,湘DPU816奥迪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随即罗游寰、周亚军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盘查,在将该驾驶员带往警车进行酒精测试途中,遭遇湘DPU816奥迪车随行人员刘某BV30D9和奔驰车随行人员刘秋某共约8人对罗游寰、周亚军进行扯拉推压,刘秋某并伴有语言威胁:“我们几个人把他们两个按到,让奥迪车驾驶员刘某某逃走”。其中1名女性夺走罗游寰佩戴的执法记录仪1台。造成数十名群众围观,严重的影响了执勤交警正常工作。至此涉嫌酒驾嫌疑人逃离现场,玉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勘察现场后,立案受理,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湘DPU816奥迪车随行人员刘某经常在城连墟乡到太和堂镇一带活动,玉合派出所将刘某和刘秋某二人列为网上追逃。
11月25日,城连墟派出所民警唐海铖在日常工作中获悉本辖区居民刘某(城连墟乡人)、刘秋某(城连墟乡人)因涉嫌妨碍公务被上网追逃,遂向所长邹仕伟汇报。接报后,邹所长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11月27日,邹所长通过摸排掌握刘某目前是太和堂至衡阳班车的司机,将于下午3时左右驾驶湘D.8988客车从衡阳市市区出发回太和堂镇,于是安排副所长周国平从祁东县县城一路跟踪刘某所驾驶车辆,民警唐海铖等人在太和堂镇街上蹲守,6时许,刘某驾车到达太和堂街上,被蹲守的民警抓获。经初步询问,刘某对自己妨碍公务一事供认不韦,并告诉了另一逃犯刘秋某的家属情况。
11月28日,所长邹仕伟联系刘秋某家属,耐心细致地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敦促其家属规劝刘秋某投案自首。功夫不务有心人,2019年11月29日,刘秋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城连墟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嫌疑人刘某和刘秋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祁东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277条在修正案(九)中增加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交警提示:目前,每一名执勤民警都佩戴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任何疑问,打开记录仪一看便一目了然。
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与捍卫者,查处违法行为本就是交警职责所在。难道还要轻言轻语、喜笑颜开的求着违法者吗?试问法律的尊严谁去维护?警察的尊严又在哪里?公民在违法后,面对警察的正常执法,应该积极配合,维护正常的执法秩序,警察的执法权威。这不仅事关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对于公安执法有异议时,可以通过理性正规的渠道反映、申诉和举报。但绝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抗拒执法,或以粗暴的方式对抗执法侮辱民警。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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