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陈树洁 报道)12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19年11月1日经十三届广东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11月14日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其中制定了8个方面27条措施。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遵循坚持对标对表、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三大原则,共有四个聚焦点。
聚焦老年人需求,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解决约97%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的现实需求。提出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聚焦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监管,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加强资金保障,鼓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经营。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
聚焦社会关切,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通过加强政策指引、放宽行业准入、落实减税降费、拓宽投融资渠道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投资养老产业,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鼓励企业、慈善组织及个人设立养老领域慈善信托,开展养老服务慈善项目。扶持养老产业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省培育不少于10个有品牌、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新型养老产业集团。
聚焦突破瓶颈,破解“规划难”、“用地难”、 “公有物业租期短”、“用人难”、“消防审验难”等问题,解决近年来阻碍养老机构发展的障碍。其中,《若干措施》突破政策障碍,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社会力量投资和养老机构经营稳定性造成较大制约的问题,提出将闲置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租赁期限延长至15年。
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政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破解广东省当前养老服务发展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推进广东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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