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郝桂锋 报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大竹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整治。
二、整治内容
1、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穿插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有序停放、路口不按规定停车等候、非法加装遮阳伞。
3、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不按规定停放等。
4、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载人。
5、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
三、整治措施
1、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罚款150元;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内违法停车的,罚款100元、记3分。
2、对违法停车的车辆拖移现场,责令其驾驶员参加为期3日的交通安全学习,并按规定处罚后放行。
3、对电动车、三轮车不按规定停放的,罚款50元。
4、对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200元、记6分;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50元。
5、对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斑马线的,罚款30元。
6、对机动车不礼让过斑马线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7、每周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警示,公职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8、凡是采取推搡、殴打、辱骂等行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走路,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共创文明县城。
特此通告
大竹县公安局
2020年07月24日
责任编辑:周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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