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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交警为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0-10-27 14:50:2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福建省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主动为困难群众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困难家庭能够获得有效帮扶,帮助其渡过难关。

2020年7月18日16时11分许,范某驾驶摩托车由永诚汽修厂往沙县林业局方向行驶,在左转弯时,与驾驶摩托车由月池路往水南幼儿园方向行驶的林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林某腿部受伤,治疗费用需要5万余元。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肇事摩托车驾驶员范某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而且范某系四川籍在沙县的务工人员,经济不宽裕,一下子要拿出5万元有困难。在对伤者林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后,得知林某的家庭条件也不好,治疗需5万元的医疗费用,让本来条件比较拮据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家属也为筹措医疗费用而不知所措。

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经向上级汇报请示,认为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决定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利用办案空闲时间收集提供证明材料,与相关部门协调。近日,成功为林某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万元,送到了伤者家属手中,解决了部分医疗费用问题,解了群众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用基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为其生命安全或丧葬事宜提供最基本的救助。(俞礽建 刘昌华)

责任编辑:周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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