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树洁 报道)1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 年版)》(以下简称《税收指引(2019 年版)》),并就各界关注的“三旧”改造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税收指引(2019 年版)》是税务机构改革后全国首个由省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发的“三旧”改造税收指引,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理念,致力消除部门、层级、区域间不合理差异,共覆盖广东省现行的两大类9种“三旧”改造模式。《税收指引(2019 年版)》聚焦各方关注的“三旧”改造难点问题,实现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明确了税务处理口径,实现了税负可预期,将进一步激发各方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推动广东省“三旧”改造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发布会上,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映波详细介绍了《税收指引(2019 年版)》出台的主要情况,他指出,《税收指引(2019 年版)》梳理提炼了“三旧改造”模式、实现了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并且解决了各方重点关注的“三旧”改造难点问题。文件模式全面重点突出,包含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第二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案例讲解简明易懂,全部以“模式+描述+案例+税务处理意见”的体例进行编写,架构规范统一、排列清晰,政策依据细化至具体条款,实现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聚焦难点解决关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近两年来改造主体反映较为迫切的疑难问题处理事项进行了具体明确。
针对各地实施“三旧”改造的补助政策,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崔亚宗介绍,省财政对“三旧”改造实行土地增值税补助政策,自2019年度起,各地级以上市“三旧”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收入(全口径)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8%的部分,由省按30%的比例核定补助该市。申请流程是:年度终了后,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报省财政厅(需附本年度及上年度“三旧”改造项目及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收入明细),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周小壮介绍,该厅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开展“三旧”改造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建设用地供给能力。二是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优化了用地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改善了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下一步,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将做好新税指引指导与政策落实跟踪工作,全面推动广东“三旧”改造,通过城市有机更新与产业迭代升级,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拓展新空间、注入新活力。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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