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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重污染天气预警降级限行也将取消

发布时间:2020-01-04 17:32: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郭远乐 报道)接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从2020年1月5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我支队决定从2020年1月5日零时起解除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制,启动黄色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交通管制时间

2020年1月5日零时起,管制结束时间根据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另行通告。

二、交通管制区域

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七河路汇鑫能源路口—七河路环城路路口—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取消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含办理了建筑垃圾、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入城通行证的),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4日

责任编辑:郝桂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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