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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雁峰交警查获一起校车违法行为 罚款万元警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21:18:5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报道)为扎实推进衡阳市交警系统“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区校车办《关于落实2019年冬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校车路面管控,针对学校校车运行线路加大巡逻密度。2020年1月7日,衡阳雁峰区一家幼儿园漠视校车安全,校车的线路牌过期后不去交警部门办理,反而继续上路行驶,被雁峰交警部门查获后受到“万元重罚”!

当天下午16时10分许,雁峰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在白沙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DA36**的校车沿白沙大道由西向东往白沙广场方向行驶,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标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属于失效标牌,涉嫌线路牌过期的严重违法行为。据驾驶员吴某交代,自己明知线路牌已过期,可他嫌办理手续时间太长很麻烦,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结果被交警抓个正着。随后,民警暂扣该校车,并联系幼儿园负责人重新派车将学生送回家。

执勤民警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该车属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核实情况后,交警部门将依据规定对校车负责人进行处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罚款人民币1万至2万并没收违法所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雁峰交警部门提醒学校负责人和校车司机,校车事关学生生命安全,不容小觑!请注意检查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在有效期过期前及时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如果校车标牌过了有效期请不要继续提供校车服务,否则将被重罚。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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