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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展防控肺炎医疗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1-22 18:16:3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磊刚 报道)1月22日下午,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时开展防控肺炎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出现口罩等防控医药用品热销现象,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21日起迅速行动,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截止记者发稿止,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863人次,检查药店、药房1624家,总体稳价情况较好,未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还向全市5740多家药店、药房发送“价格提醒告诫短信”,提醒经营者保持对抗病毒药品、用品的供货稳定、合理定价,切勿在疫情防控时期哄抬物价。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囤积居奇导致口罩等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局还在官方网站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秩序,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要坚决杜绝以下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1.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2.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3.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孔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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